Apple給我的感動

十年前,因就讀廣告系,需要剪片,作動畫,後製等,所以買了第一台Mac,iBook,用以作作業和接外包案

之所以會買Mac,是因為原本用PC(不管是筆電或桌機)剪影片,可以說是一種痛苦

十年前的PC能力,大概只能剪5~10min的片子,轉檔過程中還不時當機

剪出來的品質,no comments

後來,才開始survey麥金塔電腦的效能

進而和業界同仁買了一台二手的iBook

(當然,價格還是不便宜)

那我第一次進入Mac的世界,我才瞭解

原來,使用電腦工作是很愉快的一件事

沒有藍白screen,不會中毒,沒有當機,剪片長一兩個小時都沒有問題

同時用Final Cut Pro, Affect Effect, 甚至Flash和Photoshop都還算順𣈱

才驚覺,Mac不是只是好看,而且很好用

開始去了解Apple這間公司,知道了它有個瘋狂的執行長Steve Jobs

有許多的創新性,或說革命性的產品,都是由他一手主導而成的

當時台灣很少人在用Mac,大概只有少數的設計師或剪輯師會用

記得政大那時有一間Mac教室,有好幾台高貴的Mac

卻幾乎沒人敢進去,因為那時OS 8,9跟windwos長相差很多

沒有人會用,很像外太空來的機器

而它全球的市佔率,不到1%,

但我用了iBook之後,幾乎就愛上了Mac

那簡潔的UI,一體成型的外型,半透明的果凍白

5秒內的關機速度,可以待機十幾天後還有電的狀態

甚至連按下鍵盤後回彈的力道,都恰到好處

你不像在用一台電腦,而是在玩一件藝術品

細節裡盡是你想像不到的用心

這也是為什麼我後來也成為Mac fans的原因

Apple後來的歴史,就是大家知道的那樣

從iMac, iBook, iPod, iTunes, iPhone, MBP, MBA, iPad…

每一個產品,都是業界的革命,人類的創新

這些產品在Jobs出手之前也都有類似的產品存在

但他就是能把一個東西作到極緻,作到讓人瘋狂的想要

它不只是一個品牌,不是只有外表

而是真的把每一件事都想得很清楚

把流程作到最順,真的是讓不會使用電子產品的人

不用大腦就可以使用

十年後,我第二次買了Mac的筆電,MacBook Air

還是同樣的讓我感動

產品本身的細節就不多說了

和我同買Air的朋友跟我說一句話

真的早就該買了

Steve Jobs,感謝你讓我過去十年

有個追求完美和極緻的目標

你不斷地創新與典範轉移

讓世界驚聲連連

我喜歡Think different

我懷念每年WWDC上的One more thing

我相信,你的精神已留給全世界願意創新的人

謝謝你,R.I.P Steve J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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